香港反对派成员在黎智英受审庭外侮辱国旗被捕,此前曾7次入狱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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据大公报7月16日报道,曾有多项侮辱国旗及区旗案底的香港反对派团体“社民连”成员古思尧,15日早上再次做出涉嫌侮辱国旗的行为,被警方逮捕。


古思尧(星岛日报网资料图)

“乱港四人帮”当中的黎智英、李柱铭及乱港分子李卓人等15人,被控于去8月至10月期间,煽惑、组织或参与非法集结,案件于15日早上在西九龙裁判法院提堂。古思尧在庭外公开挥动倒转的国旗,旗上有涂鸦痕迹,有侮辱国旗之嫌,最终被捕。

古思尧向记者声称,为反对港区国安法通过,扬言藉高举倒挂国旗,故意冲击,即使再入狱亦“无所谓”。

据介绍,古思尧曾七度入狱,最近一次是在2018年10月于反对褫夺前立法会议员刘小丽资格的集会上,涂写区旗并当众撕毁,事后侮辱区旗罪成,判监6个星期。

综合港媒报道,此前,古思尧于2017年7月及10月两次游行时涂污、毁坏国旗并上下倒置,被控以两项侮辱国旗罪。古思尧否认控罪,对两案的答辩均为“我系故意侮辱国旗,我唔认罪”(我就是故意侮辱国旗,我不认罪)。

2015年7月,古思尧在湾仔焚烧区旗,2016年3月再被裁定“侮辱区旗罪”成立,裁判官认为他已有三次同类前科,判刑6个星期。

2012年6月及2013年1月,古思尧游行示威时,分别焚烧国旗及涂黑国旗与香港特区区旗,经审讯后被裁定3项侮辱国旗及1项侮辱区旗罪成立,共判9个月,他上诉后减刑至4个半月。

根据《国旗及国徽条例》第7条,任何人公开及故意以焚烧、毁损、涂划、玷污、践踏等方式侮辱国旗或国徽,即属犯罪,一经定罪,可处五万元罚款及监禁三年。

(编辑:YZM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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